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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穿越40年中醫藥改革再起航

編者按:40年前,一位老人在中國的南海邊畫了一個圈;40年後,黨引領人民繪就了一幅波瀾壯闊、氣勢恢宏的歷史畫卷。在這一畫卷中,中醫藥的振興發展無疑是濃墨重彩的一筆。讓我們穿越40年,看看中醫藥經歷了哪些改變命運的節點,又是什麽樣的改變,讓中醫藥人在改革的浪潮中,滿懷信心,奮勇向前。

1978年9月

  黨中央〔1978〕56號文件轉發衛生部黨組《關於認真貫徹黨的中醫政策,解決中醫隊伍後繼乏人問題的報告》。鄧小平同誌在批示中指出:“這個問題應該重視,特別是要為中醫創造良好的發展與提高的物質條件。”

  1982年4月

  衛生部在衡陽召開全國中醫醫院和高等中醫教育工作會議,提出“突出中醫特色,發揮中醫藥優勢,發展中醫藥事業”指導方針,明確中醫、西醫、中西醫結合三支力量都要大力發展、長期並存的基本方針,史稱“衡陽會議”。

  1986年12月

  國家中醫管理局正式成立。1988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成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把中藥管理職能由國家醫藥管理局劃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1997年1月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明確將“中西醫並重”作為我國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之一。

  2003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施行。

  2007年7月7日

  中醫中藥中國行大型科普宣傳活動啟動儀式暨北京站啟動儀式在北京中華世紀壇舉行。

  2009年4月21日

  《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幹意見》發布,明確了此後一段時期中醫藥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產生了重要的深遠影響。

  2009年6月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在北京召開國醫大師表彰暨座談會,表彰首屆30位“國醫大師”。

  2015年10月5日

  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員屠呦呦獲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李克強致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表示祝賀。

  2015年12月18日

  習近平總書記致信祝賀中國中醫科學院成立60周年,指出“當前,中醫藥振興發展迎來天時、地利、人和的大好時機”,“切實把中醫藥這一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繼承好、發展好、利用好”。

  2016年2月

  《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由國務院發布。

  2016年8月19日

  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召開,習近平總書記作重要講話。大會明確新形勢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重申堅持中西醫並重,強調著力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並對中醫藥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

  2016年12月6日

  國務院新聞辦發布《中國的中醫藥》白皮書,向世界宣告了中國堅定發展中醫藥的信心和決心。

  2016年12月25日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我國首部中醫藥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發展中醫藥有國法保障。2017年7月1日,備受關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全面、系統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綜合性法律。